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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51010001
标    题 教职工电动车问题
邮    箱 38515016@qq.com
发件IP 119.39.193.*
写信时间 2015年10月10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学校领导:     关于禁摩问题,我们既感概学校为师生着想的问题,同时也感受到学校下文一个规定前没有考虑到广大青年教师的实际问题。青年教师在没有父母帮衬的情况下,工作生活,买房养家,暂无能力买车,何况考驾照也非常困难。既然学校可以允许小车自由出去,尤其校外车辆也可以自由出入校园,为什么身为教职工的年轻老师,就不允许我们骑电动车上班?小车是特殊了,骑电动车的教职工就不能特殊吗?说到安全,小车车速更快,不会更不安全?北门小车撞人的事件我可是亲眼目睹啊。话说外界都是高校禁摩,我咋在上海看到很多高校都不禁摩呢?禁摩可以,但不能一刀切。禁了学生和摩的的,宿舍门口,北门综合楼门口也不再会有乱停乱放的现象。我把电动车停在北门外的影响绝对大于停在体育馆车棚的影响。怎么就不能特殊考虑考虑我们这些教职工呢?真感觉自己就是另类,没钱的另类。保安让我们骑单车,学生可以骑单车,因为他们的活动范围就是宿舍食堂和教学区,可我们老师住在外面啊,还要送小孩什么的,自行车能搞的定吗?电动车真是我们唯一的代步选择,恳请学校领导一切从实际出发,给我们几个骑电动车的教职工如后勤维修人员那样搞个通行证。有身份标示,有通行证,照样能管理得很好。拜托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经向学校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现回复如下:

校园禁摩是2014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校师生员工向学校党委提出的、也是当时反映最强烈的八大即整即改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整顿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内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也为了将即整即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党委、行政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研,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召开多次专门会议,最终才形成了校园禁摩的决定。

电动摩托车属于校园禁摩的范围。

衷心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这一决定予以理解并支持。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处理时间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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