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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50714001
标    题 关于通学
邮    箱 gp504186256@qq.com
发件IP 220.202.152.*
写信时间 2015年07月14日
信件内容 找院负责人申请下学期外住。其总以学校限制学院通学名额只有10多个,拒绝受理通学。难道家长也同意,个人也意愿,就因为这样不可以办理通学手续么?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根据学生公寓管理的规定,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必须在学校住宿。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向学院和学校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办理通学手续。1、因身心健康问题需要陪读照顾的学生。2、教职工子女。3、益阳市区的学生。4、特殊情况确需办理通学或外宿的学生。
处理时间 201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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